器官移植成医院“热门”专家呼吁冷静
本报记者邢少文发自广州
太原的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北京一家医院做了肝移植手术,但不到2个月,她还是离开了人世。虽然各大医院纷纷宣称肝移植术后年存活率在80~90%,但据专家透露:“肝移植能有50%以上就相当不错了。 ”由于监督部门缺乏手术登记和备案制度,真实的年手术数量、存活率、并发症并不得而知。
3月27日,卫生部下发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而在此之前,一直没有对医院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准入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此《暂行规定》经一年多的讨论,数易其稿,并且仍将继续细化。
“目前人体器官移植医院间的竞争是一个相当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广东省中山大学附属一院器官移植外科中心主任何晓顺对《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说。何晓顺还同时兼任广东省器官移植学会常委。
各类医院无序竞争
“现有具备资质的医院至少可以砍掉一半。”何晓顺认为。
目前各地医院开展此类手术的唯一依据,是由各省医学会对该地区医院进行的资质技术评估。
2003年,广东省共有50家医院向省医学会申请了资质评估,共有62个项目(每一种器官移植为一个项目)参与评审,经学会评估,共有32家医院通过评估,通过率为64%;55个项目通过,通过率为82.1%。
其中,对于医院资质的要求中并无硬性级别之分。根据评估名单,开展肾脏移植共有23家医院获A级技术资质,7家医院获B级资质;肝脏移植共有7家医院获A级资质,10医院获B级资质。
从名单来看,其中有多家医院并非三级甲等医院,部分属于二级医院、民营医院及地区医院。
“单广州市,就有近20家医院开展此类手术。”何晓顺对此颇有微词。
从全国范围来看,可以开展肾移植的医院达到368家,肝移植的有200多家。而在医学技术最发达的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的只有约100家医院,有资格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在经济和医疗水平超过内地的香港特区,能够从事肝、肾和心脏移植的医院仅各一家。
这仅仅是在卫生部门有备案的医院,而事实上,“据我所知,现在广东省起码有十几家医院没有申请准入但也同样在做移植手术,而且几乎都是公立医院。”广东省医学会资质技术评估部部长毛晓玲对记者说,“一些没通过评估的医院也照样做。”
获得B级资质的医院开展此类手术的期限是一年(2004年4月2日~2005年4月2日),但记者发现,到期后医学会并没有重新进行评估,医院仍在继续开展此类手术。而有些仅获得肾移植手术评估的医院同时亦在开展肝移植手术。
“医学会是一个民间组织,资质认定并不具备行政强制效力。”毛晓玲说。
利益驱使移植病例激增
“《暂行规定》里只是规定‘原则上为三级甲等医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赵明对记者说。
这意味着,原先开展器官移植的一些非三甲医院,或者重新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存在可变通之处。
事实上,之所以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出现“百舸争流”的景象,与医院的名分不无相关,在以往三甲医院的评比之中,“能够开展器官移植手术”被当成了一项硬性评估指标。于是出现了一些医院为了评比,从其他具备资质的医院处借调医生进行手术,据此对外宣称该院具备了开展手术资质和能力。
“其实一年也只是一两例,有些医院并没有固定的科室,有些是具备技术的医生跳槽后去了别的医院开展。”何晓顺说。
“指标分配”也是导致无资质医院进行此类手术的原因之一。行业专家透露,目前在评估上依然实行“行政分配”和“医疗标准”两条腿走路,行政部门存在指标分配行为,划区域进行指标分配,一些落后地区设备、临床不够标准的医院由于有“指标”从而获得了资质。
对于人体器官移植的利益之争,大多采访对象不愿涉及。然而据行业专家透露,器官来源与手术收费之间存在悬殊的价差。目前,一个器官移植手术收费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此类手术利润是比较大的。而且,“可以由一个科室带动其他科室。”由于器官移植科属于综合学科,可以带动肾内科、透析科、心血管科、心内科等。
在无序竞争与名利诱惑之下,器官移植手术的成功率令人担忧。从记者走访的中山大学附一院、附三院、珠江医院收治手术病例来看,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二次移植手术病例,主要原因便是首次移植手术不规范、不到位。异体排斥、并发症死亡、截瘫的情况亦时有发生。
供体矛盾突出
“无序竞争的另一个后果是有限的供体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何晓顺说。
根据卫生部的相关统计数据,中国全年的器官移植手术已近万例,在临床数量上的排名,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1993年到2002年的10年间,中国肾移植的增长率便达到了322%。
但相关统计显示,如果以发达国家肾移植的比例测算,中国肾移植的需求每年为5万例,而目前每年实际手术仅6000例。
供体资源的短缺是主要原因之一,珠江医院的赵明告诉记者,在珠江医院历年开展的2000多例手术中,活体供体所占比例仅为1.5%。
“在美国,50%的供源来于脑死亡人体,40%来自亲属捐献。”赵明说。而据悉,我国关于脑死亡的立法,曾连续两年在人大会议上进行讨论,但来自司法界的人士大多持反对意见,认为目前该法在中国缺乏执行的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