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双 星与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和东风轮胎厂实业开发公司(以下 合并简称"东风轮胎)近日签订"资产托管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约定,公司 同意继续延长资产托管期限,直至所托管资产全部出售给公司时为止;"东风轮 胎"同意将资产继续委托给公司管理并组织生产经营,直至所托管资产依法按程 序改制重组全部出售给公司时为止。
    公司原于2005年3月18日与“东风轮胎”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书的其它各项 条款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