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第五章第(四)节中"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5月24日下午5:00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视作无效委托",应更正为"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4月24日下午5:00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视作无效委托"。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