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双星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继续延长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和东风轮胎厂实业开发公司资产托管期限,直至所托管资产全部出售给G双星时为止。
2005年3月18日,G双星与"东风轮胎"约定,资产托管年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G双星与"东风轮胎"近日签订"资产托管补充协议书"约定,G双星同意继续延长资产托管期限,直至所托管资产全部出售给G双星时为止;"东风轮胎"同意将资产继续委托给G双星管理并组织生产经营,直至所托管资产依法按程序改制重组全部出售给G双星时为止,资产托管协议书其它各项条款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