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时的东北银行虽即将问世,但却可能与其初衷大相径庭。银监会近日下发的《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只有符合银监会设立的标准才能进行跨区经营。相关人士指出,依照该政策衡量,以沈阳商行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便更名为东北银行,短期内恐怕也无法实现跨区经营。
面临相同尴尬的并非东北银行一家,事实上,筹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从其“胎动”起即争议不断。三年来,随着银监会在此问题上的认识逐步成型,此类银行的定位和设置也经历了由政策性银行转向商业银行,由新建一家银行转向改造现有银行的转变。在笔者看来,所谓东北银行“失宠”云云,其实正是中国银行业改革不断走向成熟理性的表现。
任何一项新生事物,其出发点往往是善意的。譬如说东北银行,最开始方案的设计者们希望抓住东北老工业振兴这样一个契机,组建一家区域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而帮助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资金瓶颈问题。而问题则在于,行政推动下的经济行为,其本身的效率是值得怀疑的,更重要的是,政策性金融的摊子过大,反而会加剧金融抑制、阻碍金融深化。几十年来,中国的金融体系之所以存在供给不足和功能残缺等致命缺陷,最大原因即在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制度变迁,始终是在政府主导下强制进行的。
具体到东北银行的问题上来。长期以来,由一系列制度性原因共同作用,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冲动,以各种方式不断对银行进行信贷资源的争夺并试图转嫁改革成本。周立、胡鞍钢的研究表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由此,既推动了信贷规模的高增长,亦加剧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一个新的动向需要投以足够的重视,即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入,自1994年开始,地方政府纷纷利用城市商业银行改制之机,通过对后者事实上的控制,实现自身对国有银行信贷需求的替代。而其恶果则是,2003年,全国110家城市商业银行中,73%的银行利润为零,不少银行技术上早已破产,110家银行中没有一家的资产利润率超过1%。
这其实还是一个如何实现宏微观经济间良性互动的问题,我们不应该老是在一个怪圈中打转。金融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必须尊重市场的意愿,必须尊重规律的支配。几十年来的教训已经表明,如果总是把银行当作为政府目标而服务的工具,最后反而会因为微观基础与宏观目标间的不匹配而引发更大的损失,这其中既包括金融机构破产而引发的巨大风险,也包括因资金配置失当而导致的投资失败。因此,银监会在此问题上的态度是值得称道的。归根结底,金融机构的做大做强,应该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地进行。拔苗助长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宜。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