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4月1日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雁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选举陈雁南先生继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