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由于工作疏忽,公告中"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1.5亿元人民币"错误,现更正为: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