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表示,全国要在2007年末淘汰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矿井。 赵铁锤指出,《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已经由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11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 意见强调,经整合形成的煤矿矿井的规模,山西、陕西、内蒙古不得低于每年30万吨,新疆、甘肃、青海、宁夏、北京、河北、东北及华东地区不得低于每年15万吨,西南和中南地区不得低于每年9万吨。 另外,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且2007年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煤矿,一律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即注销各种证照、予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