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已有14351户家庭得益于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部在《关于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通报》中表示,北京、上海、河北等省(市)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3日,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廉租住房制度将以租金补贴为主,适当收购和建设一些小户型住房。
截至2005年底,北京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14351户困难家庭中,租赁住房补贴3032户,实物配租319户,租金核减11000户,北京市建委已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针对“北京市不再建设廉租房”的说法,北京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以租金补贴为主,将会适当收购和建设一些小户型住房,主要用以解决一些低收入老年人居住困难问题,具体收购方法正在研究中。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去年年底北京市廉租住房制度扩面,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80元,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困难家庭都可以纳入廉租房的解困范围,这样一来,申请的人多了,需要采取摇号的方式决定补助的次序。
据悉,目前北京市廉租房全部资金33929万元均来自公积金增值收益。(刘扬)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