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4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海南盛之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万元,下称:盛之业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近期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
司(下称:中石化公司)达成了股权转让意向,拟将公司所持有的盛之业公司
5300万股股权(占盛之业公司总股本的35.33%)以每股壹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
中石化公司,价值共计人民币5300万元,与经审计的账面值相等。 转让完成后
,公司不再持有盛之业公司股权。
    二、通过公司2005年资产减值计提及处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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