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因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工作失误,致使年度报告中部分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在年度报告第十章重要事项中,(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中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表和年度报告摘要7.4.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表
    原披露为: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 5,000,000.00 11,000,000.00 396,084.00
合计 775,725,669.81 265,973,776.87 110,858,817.31 2,439,807.8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90,896,228.0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50,000,000.00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 3,000,000.00
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 8,000,000.00
合计 781,725,669.81 265,973,776.87 99,858,817.31 2,043,723.8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96,896,228.0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50,000,000.00元人民币。
    二、在年度报告第十一章审计报告中,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5、其他交易(3)资金让渡及使用附表:
    原披露为:
    1)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关联方让渡资金使用权,未收取资金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出让方 关联方 借出资金 其中:一个月以上
绍兴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5,000,000.00 ---
小计 194,601,783.45 20,292,200.00
    现修改为:
    1)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关联方让渡资金使用权,未收取资金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出让方 关联方 借出资金 其中:一个月以上
绍兴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3,000,000.00 ---
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
小计 200,601,783.45 20,292,200.00
    原披露为:
    2)本公司各子公司受让有关关联方资金使用权,未支付资金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受让方 关联方 借出资金
绍兴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11,000,000.00
小计 110,858,817.31
    现修改为:
    2)本公司各子公司受让有关关联方资金使用权,未支付资金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受让方 关联方 借出资金
绍兴中国轻纺城舒美特纺织有限公司
小计 99,858,817.31
    上述数据修改已经得到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核,并修改了审计报告和《关于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中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相关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更正后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就上述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