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3日收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宁国资发(2006)38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