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证监局:
    我们接受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委托,对该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太审字 [2006]B-E-27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对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和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本年度该公司控股股东与关联方未占用该公司资金。
    此外,该公司本年度未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未代其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年度未代该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未代其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年度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
    2、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 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未来屋产有限公司就自身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总额9194.10 万元)提供阶段性保证,待承购人取得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后,武汉市未来屋产有限公司保证责任解除。该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就自身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总额31151.00 万元)提供阶段性保证,待承购人取得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后,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保证责任解除。
    除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外,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训全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晓晖
    2006 年4 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