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4月1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二零零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由于本公司工作人员电子排版中的疏漏,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的议案"中遗漏了以下内容:
    9、鉴于本公司2005年 4 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的拟增发不超过8000万新股用于收购陕西全省11个地市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的决议将于2006年4 月20日到期,董事会现提议:将增发有效期延长一年,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增发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但募集资金或发行股份用途不变,全部用于收购陕广电下属子公司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全省11个地市的有线电视网络相关资产。陕广电在股改中曾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并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回避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