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4月5日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了《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北京展览馆、黄石市协力经济合作公司等四家单位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法人股共计16,803,600股已于2004年4月4日全部过户登记至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其中受让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持有的股份为14,300,000股,受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持有的股份为715,000股,受让北京展览馆持有的股份为858,000股,受让黄石市协力经济合作公司持有的股份为930,600股。 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80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06%,股份性质为发起人国有法人股,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北京展览馆、黄石市协力经济合作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为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06%的股份,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间接增持本公司12.06%的股份,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增至44.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