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通知于2006年3月24日以传真或当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6年4月4日11时在东安动力8#201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龚永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5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审议《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六、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节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