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为天津人农药业有限公司3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 年3 月27 日签订了《担保协议书》,同意为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取得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全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的日期为起始日期计算。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津人农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桥旁
    法定代表人:郝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9288 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农药制剂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该公司200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年末资产总额30004 万元,负债总额11423 万元,净资产18581 万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8444.4 万元,实现利润2250.2 万元。
    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按照本公司与天津人农药业有限公司于2006 年3 月27 日签订的《担保协议书》,公司同意为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按每年担保金额的1%向其收取担保费用,在提供担保时由其支付;公司另需该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二、为天津市保农捷农药商贸有限公司5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23 日与天津市保农捷农药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书》,同意为其在中信实业银行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全额为5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公司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的日期为起始日期计算。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天津市保农捷农药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公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惠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化学产品、化工材料批发兼零售该公司200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年末资产总额为3572 万元,负债总额1300 万元,净资产2272 万元,全年实现经营收入4933 万元,实现利润480万元,净利润322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23 日与天津市保农捷农药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书》,同意为其在中信实业银行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按年担保金额的2%向其收取担保费用,在提供担保时由其支付。公司另需该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从上述两公司200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偿还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为上述两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独立董事已就此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为3500 万元,占200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9%。其中:为天津市人农药业有限公司担保3000 万元,将于2006 年4 月18日到期;为天津市保农捷农药商贸有限公司担保500 万元,将于2006 年4 月6日到期。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