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杭萧通力钢构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1)、本次担保的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西杭萧通力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杭萧")成立于2003年5月6日,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公司出资1,6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江西通力电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6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公司住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岚大道,法定代表人:单银木,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其他配套工程。
    (2)、担保内容
    鉴于公司为江西杭萧在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担保已到期(该项担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公司拟为江西杭萧继续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内容为公司为授信人中国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债权人)于壹年期内为被授信人江西杭萧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间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1)、本次担保的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萧")成立于2001年12月,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公司出资140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80%,山东杭萧管理层樊兆军等10人出资19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20%。公司住所:青岛市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单银木,经营范围:建筑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建筑钢结构配件制作安装,非标钢结构件。
    (2)、担保内容
    鉴于公司为山东杭萧在华夏银行青岛支行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担保已到期(该项担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公司拟为山东杭萧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内容为公司为授信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债权人)于壹年期内为被授信人山东杭萧提供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间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杭萧在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提供的壹仟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自上述担保签订日起中止履行。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1)、本次担保的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萧")成立于2001年12月,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公司出资140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80%,山东杭萧管理层樊兆军等10人出资19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20%。公司住所:青岛市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单银木,经营范围:建筑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建筑钢结构配件制作安装,非标钢结构件。
    (2)、担保内容
    鉴于公司为山东杭萧在华夏银行青岛支行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担保已到期(该项担保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公司拟为山东杭萧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内容为公司为授信人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债权人)于壹年期内为被授信人山东杭萧提供人民币壹仟叁佰万授信额度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间按担保合同约定履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杭萧在中信实业银行青岛分行提供的捌佰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自上述担保签订日起中止履行。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广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广东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杭萧")成立于2004年1月20日,现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75%的股份,马孝平先生以自有现金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12.5%的股权;尹卫泽先生以自有现金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12.5%的股权。主营业务: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配套工程。
    (2)、增资内容
    为增强广东杭萧的资金实力,拟将广东杭萧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2,800万元增至
    3,5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700万元以1:1的比例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马孝平先生、尹卫泽先生已出函确认放弃此次增资的权利。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杭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1、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占80%的股权。
    2、 马孝平先生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10%的股权。
    3、 尹卫泽先生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1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