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对我省高耗能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的公告》的规定,黄磷行业电炉装见容量10000KVA 以下的生产装置为淘汰类,生产用电从2006 年4 月1 日起在现行供电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 元;电炉装见容量10000KVA 以上、20000KVA 以下的生产装置为限制类,生产用电从2006 年4 月1 日起在现行供电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2 元。 按照该规定,公司马龙事业部、沾益分公司和华宁分公司部份装置为淘汰类,生产用电从2006 年4 月1 日起在现行供电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 元,其生产能力为2.6 万吨/年,占公司黄磷生产能力的15%,按公司2006年生产经营计划测算,预计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约900 万元;公司限制类黄磷生产装置为0.95 万吨/年,占公司生产能力的5.5%,按公司2006 年生产经营计划测算,预计生产成本将相应增加约100 万元。另外公司未实行差别电价的生产装置为13.7 万吨/年,占公司黄磷生产能力的79.5%。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 六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