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规定,从今年起,能源统计中“电力”消费的折标煤系数统一采用当量系数1.229,即一万千瓦时电力折合1.229吨标煤。据此,从现在起,马钢股份公司的各类能源报表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并统一采用当量折算系数。
    当量热值是指某种能源本身所含的热量。等价热值是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能源与相应投入的能源的当量。等价热值与能源加工转换技术有关,随着技术水平提高,等价热值会不断降低,我国目前平均每发一千瓦时电,约消耗380克标准煤。所谓等效系数,就是指发一千瓦时电,所实际消耗的标煤煤量即等价热值。发电企业热电效率一般在40%左右,发电厂在能源消费统计中,已包含能源转换过程损失的能源。如果用电企业采取等效系数计算能源消费量(指耗电项),就全国而言,势必出现重复计算(电厂转换损失又在用电企业重复计算一次),造成国民经济能源消费统计的不真实。
    此次股份公司依据新的“电力”消费折标煤系数,对年初下达的有关能耗指标进行调整,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冶金工业协会文件要求进行的,体现了能源统计的严肃性与统一性。今后马钢各单位在分析能源指标时,要注意指标调整前后关联性,连续性和统一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