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沟通,根据公司相关
非流通股股东的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修改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无偿
支付4800万股股票对价,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
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的对价。
    二、原方案中交通控股和华建交通的特别承诺现修改为:
    ①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不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②在公司2005-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公司当年的现金分
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85%。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4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附件。修订后的《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10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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