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27日14:30召开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至27日每日9:30-11:30、13:00-
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付1.5股的方式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
共支付10193040股股票。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承诺将遵守有关锁定期和减持比例的相关规定外
,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其后12个月内,商业集团只有在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
入5个交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每股8.12元以上时,才能出售所持股
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2、对未明确表示同意或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不能支付对价的非流通
股股东,在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商业集团将先行代为垫付。
    3、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时,商业集团将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
3397680股。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19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
11:00、13:30-16:3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指定的
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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