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天保监会布置专项检查,昨天,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2002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寿险公司,就不良资产比率、投资资产比率、综合费用率、资金运用收益率等指标,上报中国保监会,以便于保监会的非现场监管。
    保监会随通知下发了两个附件:《寿险公司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督信息保送要求》和《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督信息保送要求》。这是《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颁布后,相关实施细则的首次披露。文件明确了寿险公司应保送的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2005年度法人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向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2005年度分支机构(限于省级分公司)非现场监管信息向当地保监局报送。报送时间为2006年6月9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