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第2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贷款27440万元,期限5年,利率5.85%。
    特此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