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知已于2006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在进行了公告。 由于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正式颁布了《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经公司大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大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5日向本公司提出了《关于要求重新修改公司章程的函》,要求公司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经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06年4月26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大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5日向本公司提出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函》。要求公司要充分利用地处中医药大省和全国十大中药材专业市场之一的区位优势和便利条件,利用中药材市场的原材料供给、销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提议公司增加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食品经营业务,进一步增加现有的中药饮片品种和规格系列,全面发展壮大中药饮片产业。
    经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2006年4月26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