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4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根据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7日复牌交易,从2006年4月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金马股份”变更为“G黄金马”,公司股票代码“000980”不变。 现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6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4月5日发布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4月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份为9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3%,流通A股股份为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7%。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78,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7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
    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实施前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别 实施后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2,000,000 61.3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1,700,000 47.8%
其中:发起人国家股 90,302,980 60.20% 其中: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54,340 0.17%
发起人境内法人股 1,697,020 1.13%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71,445,660 47.63%
流通股份合计 58,000,000 38.6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8,300,000 52.2%
总股本 150,000,000 100% 总股本 150,000,000 100%
    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黄山众泰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0 5.00% G日+24月 注1
7,500,000 5.00% G日+36月
55,377,431 36.92% G日+48月
2 杭州永磁集团有限公司 508,680 0.34% G日+12月
3 黄山徽新金塑有限公司 305,209 0.20% G日+12月
4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 254,340 0.17% G日+12月
5 歙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4,340 0.17% G日+12月
    注1:众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的限售条件:
    (1)控股股东众泰集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
    (2)在上述(1)条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众泰集团承诺,在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减持金马股份股票的最低价格不低于金马股份经审计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人民币2.63元的150%,即每股人民币3.95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发生分红、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对金马股份股票价格进行除权时,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如果违反该承诺,众泰集团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公司所有。
    注2:G 日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首个交易日。
    注3:2005年3月24日,黄山普乐房地产开发公司更名为歙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公司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公告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