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知已于2006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证监发[2006]21号)和《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调整后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为: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关于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公司关于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公司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关于200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有关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