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负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3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昆明市青年路志远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材料于2006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大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李大强、李家忠、代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监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2005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用情况。2005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营决策,依法规范动作,决策程序合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05年年度会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的。
    (三)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资金项目用途进行投资。
    (四)关于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开、公证,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5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以上一、二、三、四、五项预案提交2005年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