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内蒙古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387.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64亿元,增长20.0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59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61元,同比增长19.9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9.58%,增速达到近年来最高点。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国的排序,已从2001年的第27位跃居到第15位。在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的位次,也从2004年的第5位上升到第3位。
    分国民经济行业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高的行业有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为30661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4579元、金融业20812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359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9124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9109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9109元,其中增加最多的为电力燃气及水的供应业,涨幅最大的是住宿和餐饮业,为50.23%。
    分企业、事业、机关看,内蒙古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实现了同步增长,且企业单位平均工资的增幅高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增长。增长原因主要在于,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增资和各种补贴政策,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拉动了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
    分国民经济类型看,2005年内蒙古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598元,增长16.8%;集体经济10804元,增长19.9%;其他经济15514元,增长29.7%。平均工资最高的仍为国有单位,但涨幅最高的为其他经济单位。
    从分地区看,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盟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东部地区。平均工资高于内蒙古平均水平的有四个盟市,分别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和阿拉善盟,涨幅最快的五个盟市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乌海市、呼和浩特市,均为中西部地区的盟市。200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排在后五位的盟市除巴彦淖尔市均为东部地区的盟市,其中兴安盟最低仅为1104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