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于2005年11月对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的巡回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问题,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 进行了自查,发现公司于2004年3月23日为广州市银树食品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 元人民币贷款担保;于2002年8月21日,为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 人民币贷款担保;于2002年6月4日,为味精公司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万元,其中为关联方担保金额为 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