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飞国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3月15日刊登以来,公司董事会通过多
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在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或者金额的调整
    现对价安排调整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按一定比例向流通股股东
支付对价,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
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股权分置改革实
施后首个交易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
    原方案中只有法定最低承诺。
    经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协商后,除法定最低承诺外,西飞集团作出如下特
别承诺:西飞集团继续支持西飞国际做大做强,提升西飞国际的持续盈利能力
,西飞国际2007年经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不低于60%。
如西飞国际200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2005年相比较,增长幅度低于60%,或
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则西飞集团将向追
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西飞集团外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
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1,416万股(以本次改革前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为基数
按照每10股流通股送0.5股的比例计算得出)。
    在西飞国际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西飞国际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则追加送股总数将按照上
述股本变动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在西飞国际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西飞
集团持有股份与其他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则追加送股总数1,
416万股不变,其他流通股股东获得追加送股比例将作相应调整。
    西飞集团承诺自西飞国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将拟用于追加送股
的股份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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