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动力2006年4月7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
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抵债方案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
有公司的2420万股股份抵偿其对公司的欠款8028.592万元,并将该部分股份予
以注销。由于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6200000元减少至
282000000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4月8日)起45日之内向公
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
供担保。公司承诺,在上述申报期限内,若债权人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将及时予
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江苏省盐城市环城
西路213号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24001),请在邮件封
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515-
8881816,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王乃强
    联系电话:0515-888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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