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少缴契税和增值税,二手房买卖双方往往低报房产成交价;为少缴营业税,大部分房产中介也帮着瞒报房价。为减少税费流失,4月4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首次公布《福州二手房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2006年修订),即日起施行。
    据了解,交易代征税费指导价的计算公式为:指导价=基本价格×(1+建成年份修正系数)×(1+其他修正系数)。指导价充分考虑了不同地段房屋结构、层数、朝向、年份等影响房价的诸多因素,将作为福州二手房交易征税的主要依据。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若申报的成交价格高于同期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指导价,应按申报价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个税;若申报价明显低于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或经主管地税局认可的评估价计税。此外,二手房再转手的计税减除项目额不按市场指导价,而应按前次申报的成交价计算。印花税则以合同中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至于二手房交易要交什么税、交多少税,福州市房管部门有关专家介绍说,这应区分普遍住宅和高级住宅分别计算。普遍住房未满两年的营业税全额征收;满2年未满5年的营业税全免,但要交个税;满5年的营业税和个税全免。高级住宅未满两年的营业税全额征收;满2年未满5年的营业税按原价和评估价的差额计征;3.5年以上的个税免除,营业税仍按差额计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