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之间的历史遗留债务诉讼及签订的和解协议事项,董事会已于2006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2006年4月7日,本公司履行了协议给付了最后一笔债务款项,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至此,公司已全面清偿了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的历史债务,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88亿元。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