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4月3日收到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临时提案申请情况如下:
    一、提案申请人名称: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152.85万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29.34%。
    二、提案内容:
    根据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字[2006]38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申请。增加临时提案如下:
    审议《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前述提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提案提交2006年4月19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