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6年4月7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股抵债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控股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本公司的2420万股股份抵偿其对本公司的欠款8028.592万元,并将该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由于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6200000元减少至282000000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4月8日)起45日之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承诺,在上述申报期限内,若债权人主张上述权利的,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24001),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515-8881816,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王乃强
    联系电话:0515-8881908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