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至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已在2006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并将随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并提交2006年4月17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6年3月20日和21日,中国证监会分别公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在最近的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其公司《章程》做相应的修改,并要求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鉴于上述情况,考虑到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作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不能再就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新提案或修改原提案,应公司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已于2006年4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按照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相应修改和/或制订公司《章程》(包括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的具体条款将于200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