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国资产权[2006]103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