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调情况并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1日、4月12日及4月13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7号黄金海景大酒店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决。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06年4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等。
    (八)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4月4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调整后的《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议案,即调整后的含有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有关征集投票权委托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25层
    邮政编码:570125
    联系电话:0898-68526523
    联系传真:0898-68581486
    联系人:胡小波、刘柏成
    3、登记时间
    2006年4月7日-2006年4月10日的每日8:30-12:00、13:30-17:00。
    五、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11日、4月12日及4月13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896 海盛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申报价格
海盛投票 1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3、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海海盛"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738896 买入 1.00 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中海海盛"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738896 买入 1.00 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中海海盛"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738896 买入 1.00 3股
    二、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三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通过交易系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