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2005年度报告审计结果,公司2005年有如下重大会计差错:
    1、本公司以前年度收到子公司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分配股利9,526,699.75元作为其他应付款入账,未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本公司以前年度将(中外合资)江苏南风元明粉有限责任公司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持股比例确认为本公司投资收益3,456,573.03元、将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持股比例确认为本公司投资收益669,977.25元。
    3、本公司以前年度对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增资时股权比例变更,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2,349,201.28元未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和上年数进行调整。
    1、调减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705,660.40元,调减盈余公积830,410.66元;
    2、调减合并未分配利润6,152,942.92元,调增盈余公积616,871.86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6,002,451.31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了审核,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意对该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详见2005年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