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4月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6年4月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鞠瑾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刘世春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赵伟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张海天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