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召开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对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进行
调整。
    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
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并于2006年4月3日公告。 公司董事会协助
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根据双方
协商的结果,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流通股345800000股为基数,
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10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42股的对价。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51600000股。
    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的调整:
    1、原方案中减持承诺现调整为:“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集团公司)特别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上述期限到期后的12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股份每股不低于5.50元。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后集团公司增持的公司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2、增加分红承诺:集团公司承诺:在公司2005、2006及2007年度股东大会
上依据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公司2005、2006及2007年度股东
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提案的利润分配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30%。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4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或公司网站(www.cngzb.com)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尚须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12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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