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石化在控制了国内近30000座加油站的基础上,再收购加油站1200座,其国内零售市场占有率上升至约55%;中石油也扩张强劲,国内加油站总数达到18164座,零售市场占有率达到约32%。数量曾占全国8万多家加油站60%的民营加油站(即5万家左右),2005年只剩下2万家,市场占有率还不到15%———它们正在苦苦挣扎之中,很多“已经快撑不住了”。 (4月8日《经济观察报》)
原油开采和进口权都掌握在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手里,也就是说,所有下游的石油企业,当然包括民营油企,都必须从“两大”手里购买原料。因此,“收拾”民营石油企业的方法很简单:在石油加工环节,让价格倒挂,即让民营油企“赔死”;在成品油销售环节,限量供应或者干脆断油,让民营油企“饿死”。
看到民营石油企业的“哀鸿遍野”和两大垄断型国企的“迅速扩张”,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回顾一年来的事实,我既为我国的民营企业感到悲哀,也为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感到担忧。
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发布,“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民营企业界备受鼓舞,而期待最热切的就是石油等行业,因为“36条”明确规定:“中国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非公资本进入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然而随后发生的事实,却让人大跌眼镜。
政府为什么对石油等行业的垄断企业如此“爱护”呢?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关乎国家经济安全”,二是“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关乎国家经济安全”是最堂皇的理由。石油等行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政府必须牢牢地控制———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要说“安全”,粮食难道不比石油更需要“安全”吗?粮食市场都可以放开,石油怎么就不可以?
“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就更经不起推敲了。诚然,中国的成品油销售马上就要向外资全面开放了,中国的石油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冲击。因此,“做大做强”中国的企业确实很有必要。但“大”不等于“强”。真正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企业应该是从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而不是依靠垄断地位和行政力量硬“扶”起来的。
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进入自由和公平竞争。而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垄断行业太多,而且主要是行政性垄断。而行政性垄断比自然垄断和经济性垄断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更大。因此,垄断性国有企业挟行政力量吞噬民营企业,是对“36条”精神的公然违背,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倒退。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