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唐爱平)近年来,我省积极扶植乡镇连锁超市、乡村连锁便利店发展。截至今年一季度,我省乡镇连锁超市已逾4000家。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商业网点的建设力度,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
支持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凭收购发票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凭普通发票按13%的税率计算进项抵扣;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支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直营、加盟等连锁经营模式,把药品连锁经营网点延伸到农村,促使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对在乡镇、村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和连锁专柜,自登记注册之日起,免交三年工商管理费,同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发展。重点支持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便利店、便民早餐网点、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和维修网点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此外,我省还将切实清除制约统一市场形成、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大力推进以减免通行费和保证畅通为主要内容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