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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1.2005年8月,兰州民百委托兰州华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兰州民百2003年度、2004年度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兰州华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8月26日出具了兰华税纳审字(2005)第111号《"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2004年增值税纳税审查报告》,审查结果如下:兰州民百2003年度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457,724.92元,2004年度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465,199.67元。 兰州民百已于2005年10月支付了上述增值税款。兰州民百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了200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57,724.92元,调减了2004年度净利润465,199.67元,调减了2004年末的未分配利润922,924.59元,调增了2004年末的应交税金922,924.59元。同时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也作了相应调整。
    2.2005年10月,甘肃省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兰州民百2004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006年1月10日出具了兰地税稽处[2006]003号《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如下:兰州民百应补缴2004年度营业税10,0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5,304.72元、教育费附加27,987.74元、印花税22,503.8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8,529.33元、房产税778,240.97元。兰州民百已于2006年1月上缴了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合计922,566.56元。兰州民百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了2004年度净利润922,566.56元,调减了2004年末的未分配利润922,566.56元,调增了2004年末的应交税金894,578.82元和其他应交款27,987.74元。同时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也作了相应调整。
    3.2004年1月15日,兰州民百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红楼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兰州民百将所拥有的兰百大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评估值合计8,728.51万元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8.87%的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36.2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8,730.16万元进行资产置换。经兰州民百与浙江红楼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该次资产置换的最终交易价格为8,728.51万元。兰百大楼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2,792.97万元和房屋所有权账面价值4,712.00万元,换入股权的入账价值为7,504.97万元,未发生补价和收益。兰州民百以2004年2月28日作为股权交易日进行了账务处理,按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2月28日的账面净资产126,462,518.83元,乘以持股比例36.20%,以45,779,431.82元确认了投资成本,实际出资高于应享有的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29,270,312.71元,形成股权投资差额。以上处理无误,但兰州民百在2004年12月31日对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按其审计后的2004年度净利润按持股比例计算确认了应享有投资收益538,274.96元,多确认了2004年1月至2月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891,733.89元。兰州民百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了2004年度净利润 891,733.89元,调增了2004年末的未分配利润891,733.89元,调增了2004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891,733.89元。同时2005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也作了相应调整。
    4.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相关规定,会计报表"存货"项目期末余额应根据"物资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采购货物时,月(年)度终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而收到的货物,应付给供应单位的价款应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鉴于上述规定,兰州民百对期初受托代销商品及暂估存货入账作了更正调整,调减了2004年末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201,387,462.72元、调减了相应的2004年末存货--商品进销差价50,270,221.67元,调减了2004年末的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4,851,142.32元,调减了2004年末的其他流动负债--受托代销商品款183,951,612.59元,调增了2004年末的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27,983,229.22元。
    二、调整事项对2005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
    1.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
属于2004年期末数的影响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存货 -151,117,241.05 -151,117,241.05
待摊费用 -4,851,142.32 -4,851,142.32
流动资产合计 -155,968,383.37 -155,968,383.3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891,733.89 891,733.89
长期投资合计 891,733.89 891,733.89
资产总计 -155,076,649.48 -155,076,649.48
流动负债:
应付帐款 27,983,229.22 27,983,229.22
应交税金 1,817,503.41 1,817,503.41
其他应交款 27,987.74 27,987.74
其他流动负债 -183,951,612.59 -183,951,612.59
流动负债合计 -154,122,892.22 -154,122,892.22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953,757.26 -953,757.26
股东权益合计 -953,757.26 -953,757.26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55,076,649.48 -155,076,649.48
    2.对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影响
属于2004年度的影响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241,817.87 241,817.8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03,292.46 103,292.46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5,110.33 -345,110.33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减:营业费用 223,381.80 223,381.80
管理费用 819,274.10 819,274.10
财务费用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87,766.23 -1,387,766.23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891,733.89 891,733.89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496,032.34 -496,032.34
减: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本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6,032.34 -496,032.3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7,724.92 -457,724.92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953,757.26 -953,757.2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953,757.26 -953,757.2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953,757.26 -953,757.26
    三、公司监事会对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2、同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中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我们认为,本次更正事项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05年度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2、我们认为该更正事项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