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周一表示,从2010年到2012年,将要求在海外有较多分行的中资银行实施新的巴塞尔协议。
金融时报周二报导援引刘明康的话称,要从根本上增强中国银行的活力,必须从内部改变银行的运作机制。 中国银行的发展战略、组织构架和业务结构正在优化调整中,在国际上的信用评级也都大大提高。
刘明康称,从2003年底到2005年底,中国资本充足率达8%的银行由8家增加到53家,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资产占银行体系总资产比重由0.6%上升到75%;全国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从17.2%下降到了8.9%。
中国银行业监管当局早先称中国的银行业在得到更多发展之前,将继续执行旧的巴塞尔协定。
旧巴塞尔协议主要针对的是信用风险,旨在通过实施资本充足率标准来强化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消除因各国资本要求不同而产生的不公平竞争.1999年,巴塞尔委员会对巴塞尔协议进行了修订。新协议提出了一个对风险计量更敏感、并与当前市场状况相一致的新资本标准,明确将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纳入风险资本的计算和监管框架,并要求银行对风险资料进行更多的公开披露,从而使市场约束机制成为监管的有益补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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