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流通股股东发出谈判要约24天后,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纠纷案取得重大进展。
    昨日上午,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代理的126名原告与银广夏达成和解,涉及诉讼金额5302.1704万元。 当天,银川市中院签发了民事调解书。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主管此案的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董军。董军确认了以下几组数据:双方启动谈判以来,先后有4批代理律师来到银川签署和解协议;4月10日是单次达成和解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单次达成和解标的最大的一次;目前,总计8000多万元的诉讼标的已经和解,超过了诉讼总额的50%。
    董军还告诉记者,陶雨生代理的诉讼原告主要集中在北京,而北京是提起诉讼的中小投资者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仅次于上海,而他相信126人的和解对其他地区会有积极作用。
    对于赔偿案的进展,银广夏董秘禹万明表示,目前仍有相当多的原告在与公司和法院联系,相信未来和解的金额还将上升。
    采访当天,除银广夏非流通股股东代理律师张岩继续呼吁,原告以理性态度考虑方案之外,陶雨生律师也阐述了其代理的原告接受和解的三条理由:其一,继续诉讼判决金额不能确定。因为原告是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损失,而银川市中院已判决的柏松华案是按算术平均法计算损失。比较而言,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更能准确反映原告的实际损失,继续诉讼法院不能全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而现在和解时银广夏同意按照原告的起诉金额全额计赔;其二,债权实现时间不能确定,即判决后何时能执行回来,能执行的金额或能否执行回来无法确定,也就是说继续打官司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比和解的结果好;第三,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纠纷后,能够使银广夏有更多的实质性重组机会,这样可以使原告获赔的银广夏股票升值,原告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陶雨生还表示,从代理银广夏案的经历看,有3点需加强:一是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身试法之人;二是尽快建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基金;三是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明确集团诉讼或仲裁制度等。
    留给双方谈判的时间还有2天(截止日期为4月12日),中国证券市场迄今为止最大范围的一次"沟通大戏"如何谢幕,即将分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