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获悉鹏泰投资于2006 年4 月10 日分别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100 万股权,占总股本的1.63%)和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 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44%)签署《国有法人股转让协议》。 收购价格与前次受让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价格一致,上述协议尚需经国资部门审核后生效。协议生效及过户完成后, 鹏泰投资将合并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15,227,041 股,占总股本的17.0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鹏泰投资正与本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持有本公司500 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74%)、北京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持有本公司500 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74%)、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 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44%)接洽,准备以相同或相若条件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经咨询鹏泰投资,该公司目前未有任何对本公司进行业务重组、整合或资产转让计划。经咨询本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与海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未发生变化,该协议已获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政府批复,正在接受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审核。
    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控制土地资源,本公司持股39%的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建安施工业务,不属于本公司合并范围。2004 年度该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840.96 万元,2005 年预计将出现亏损。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六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