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8日在河南省济源市天坛路1118号王屋山大酒店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崔丙仁先生主持,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崔丙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简历:
    崔丙仁:男,57岁,大专,政工师。2000年至今,担任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监事、党委委员;1999年12月至2003年4月,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5月至今,担任济源市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4月至今,担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