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8日在河南省济源市天坛路王屋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杨安国先生、章庆松先生及独立董事甘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董事翟延明先生、任文艺先生及独立董事王忠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李继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杨安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二、关于选举公司提名、审计、战略及投资、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陈丽京女士、李继红女士和甘亮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陈丽京女士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选举甘亮先生、任文艺先生和陈丽京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甘亮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选举杨安国先生、王忠实先生和甘亮先生为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杨安国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4、选举王忠实先生、李继红女士和甘亮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忠实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关于聘任李继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四、关于聘任任文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聘任任文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聘任赵乐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聘任李新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六、关于聘任苗红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七、关于聘任李卫锋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八、关于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简历
    (杨安国、李继红、任文艺、甘亮、王忠实、陈丽京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公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赵乐中:男,46岁,大专。历任公司熔炼一厂副厂长、厂长;熔炼二厂厂长,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李新战:男,1972年4月1日出生,大专,助理工程师。历任公司熔炼一厂副厂长、厂长,2005年2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苗红强:男,40岁,大专,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现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李卫锋:男,39岁,本科,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贵金属冶炼厂厂长、公司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贵金属冶炼厂厂长。
    5、蔡亮:男,36岁,本科,企业法律顾问、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证券事务代表。 |